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工商局最新修订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文本完善住宅全装修的相关约定,是新版合同里的全新内容,也是最大亮点。
据了解,2018年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分为《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浙版”新商品房合同文本增加“商品房性质”,以区分为全装修住宅和其他类型商品房。在附件中增加:全装修住宅提供需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和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隐蔽工程图纸。
而且,在“商品房交付条件”中补充全装修住宅应当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条件。“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中增加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应达到的标准。“销售和使用承诺”中明确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
全国率先
规范全装修住宅交易
“新版合同,是浙江推行住宅全装修的措施之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完善住宅全装修的相关约定,是新版合同里的全新内容,也是最大亮点。
2016年5月1日,《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发布,浙江领先全国建立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机制。2016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了我省“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或城市核心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按开发建设进度,最早一批全装修住宅即将进入销售期,亟需相应的合同范本来规范。通过推出新版合同,我省率先规范全装修住宅交易行为。
该负责人说,在细化全装修的相关约定方面,新版合同首先明确了建设依据,合同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必须提供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这也意味着,今后全装修住宅,必须在取得完整施工证的情况下才能预售”。
第二,明确了计价方式。合同上设置总价、分价两种形式以供选择,分价形式中可明确装修部分价款,并在“销售和使用承诺”中约定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这杜绝不法开发商钻拆分合同的空子、变相规避全装修的管理要求。“我们鼓励以总价方式计价,不倡导分价。因为全装修也是住宅的组成部分,不宜单独计算装修。”
第三,明确了交付条件。交付时必须取得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也约定了全装修住宅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内容,比如厨房和卫生间可以正常使用等。
第四,明确了设计变更。合同规定,全装修住宅对于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变化、室内楼梯变化、层高降低等重大变化,应先告知购房者,明确违约责任和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这名负责人也强调,目前在全省推行的住宅“全装修”和大众理解中的“**修”是不同的概念。如果说全装修是基本版,那**修就是升级版。新版合同主要约定的是全装修的内容,是住宅的“基本标准”,而涉及到“升级版”**修的内容,合同双方是可以另行约定的。
打上补丁侧重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我省使用的还是2008版合同。10年间,我省楼市发生了巨变,在商品房买卖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旧版合同需要“打打补丁”了。
“比如说车位和车库。”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和车位车库相关的买卖纠纷问题比较突出。但在旧版合同里,车位车库只按照普通的附件进行填写,现在就需要对车位车库进行单独约定,包括位置、价格等。
“再比如房屋抵押。”这名负责人说。新版合同增加了房屋抵押需取得抵押人同意的内容,以及出卖人对于商品房权利状况的约定,以保证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一房多卖等情形。此外,在现售合同中,还增加了限售房屋租赁情况的约定。
2017年5月1日,浙江新版《消保法》正式实施,其中提及了商品房及装修相关内容,浙江针对这些方面作出了新的调整,规定了消费者退房细则,新增全装修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细则及新增全装修商品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细则。新版合同与这些法律法规有效衔接,从根本上保障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
新版合同还提升了保修标准,将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限,从不低于2年提升到不低于8年,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新《消保法》将房屋内部管线的保修期提高到8年,但对房屋外部管线,国家标准还是只有2年。本次新版合同,统一将内外管线等保修时间提升到了8年。”这名负责人说。
此外,新版合同明确要求填写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绿色建筑以及节能措施,这些都需要告诉消费者”。
2022-02-1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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