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申请万科董事会撤销重组决议的小股东,被要求提供12亿元的诉讼担保金。
2016年9月22日,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郭捍东律师收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由其代理的上海投资者袁女士、张先生分别诉讼万科两案,将于10月9日上午召开庭前会议。
颇具看点的是,郭捍东称,在两案举证期内,被告万科公司没有提出任何新的证据,但在答辩意见中,万科提出两份要求两位原告分别提供6亿元诉讼担保金的《申请书》,合计担保金总额为12亿元(2016年7月19日万科公司申请,2016年9月23日原告收到)。
今年7月,上海投资者袁女士(持有10000股)、张先生(持有11100股)诉讼万科,要求万科撤销董事会决议,即万科董事会通过的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决议。该两案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受理。
53万元的股票市值与12亿元保证金
袁女士与张先生两位小股东持有的万科总股数为21000股,按照万科A目前的股价,两位小股东总共持有的万科A股票市值约53万元,但万科要求两位原告支付总额高达12亿保证金。
对此,万科方面表示,两位小股东要求撤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十二项董事会决议,这项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涉及资产交易总额高达456亿元,现由于两位小股东提起诉讼,导致本次交易轻则停滞不前,重则彻底无法实施,将给万科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两位小股东所持万科股份仅有10000/11100股,本次交易失败对其影响微乎其微,两位小股东以极低的持股比例动摇金额极高的交易,万科有理由相信被申请人有滥用诉权、恶意阻止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谋求不当利益的嫌疑,为平衡诉讼给双方造成的严重不对等的成本和风险,维护申请人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万科特依据《公司法》第 22 条第三款,请求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
2022-02-15 10:11
2022-02-15 10:04
2022-02-15 10:03
2022-02-15 10:03